•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简介

    为了维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秩序,加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保密管理,保证武器装备质量合格稳定,满足国防建设的需要,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

    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


  • 申请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 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保密资格证书;

    5、消防达标文件;

    6、安全生产达标文件或者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7、环保验收达标文件;

    8、公司章程;

    9、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0、财务审计报告;

    11、其它有关材料。




  • 审查认证机构:

    1、一类许可项目:由国务院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审查认证;

    2、二类许可项目:由省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审查,并报国务院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



  • 认证周期

    一般为9~12个月,咨询与认证所需的时间跟企业的重视程度、配合程度和执行力相关。

    证书有效期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



  • 咨询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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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服务费用

    具体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