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一、支持范围

工程中心主要围绕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依托省内行业、领域具有科技实力的规模以上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的工程中心。

二、申报条件

(一)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工程中心依托单位需具有较好的工程化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300万元;

(三)依托企业需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上一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企业年销售额收入的3%,或不少于100万元;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工程中心必须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四)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开发能力强的工程技术队伍,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低于30%;

(五)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工程化开发转化,为企业生产提供了成熟配套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推动了企业的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并拥有5项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

(六)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模式高效。

三、扶持方式

工程中心采用按标准认定,省科技厅将按照认定条件,经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者,将给予认定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予授牌。

四、申报时间

6月

(来源:网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及2018服务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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