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专题方向-贷款贴息方式

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专题方向-贷款贴息方式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的贷款未曾获得省财政资金专项贴息扶持;

(二)贷款资金用于所申报项目建设;

(三)项目拟于近期开工或已开工但完成投资额不超过总投资额60%;

(四)珠三角地区(不含深圳、肇庆、惠州、江门)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粤东西北地区(含肇庆、惠州、江门)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

(五)有符合贴息范围的借款合同、相对应的借款合同借记凭证(借款借据、记账凭证)及利息单等凭证,发行企业债的,提供申请发行企业债的文件、省级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招募书、发行文件等相关材料。

二、扶持方式

扶持方式为贷款贴息。贴息率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当年贴息资金申报需求等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单个项目贴息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三、申报时间

11月